测量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所使用的测量仪器,应经国家认定的计量机构计量检定并应在计量有效期内。
公共广播系统电声性能测量,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:
(1)系统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。
(2)测量点现场的信噪比应不小于15 db。公共广播系统声学特性测量时,不一定能够获得“空场”条件,所以需规定信噪比条件。否则,所测得的声压级可能是背景噪声(例如施工噪声)形成的。
(3)测量时,有关广播分区的广播扬声器应全部开启,以保证被测系统满负荷运行。有时可能只允许逐个广播分区进行测量,这时应把由同一台广播功率放大器驱动的广播扬声器全部开启,即使其中有些广播扬声器不属于被测广播区。
(4)测量结果应按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