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广播系统的分类和分等
公共广播国家标准—《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(简称《规范》),把公共广播系统分成3类,即业务广播、背景广播、紧急广播。各类又按其品质分成3个等级,即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。主要区分如表所列。
公共广播系统类别的划分
有关公共广播系统的类别,可以分为业务性广播、服务性广播、背景音乐广播和消防广播等。业务性广播和服务性广播没有明确的界限,大体上属于本单位事务的广播称为业务性广播,而像寻人、寻物和新闻等称为服务性广播。因此,《规范》把业务性广播和服务性广播归结成一类—业务广播。事实上,业务性广播和服务性广播不仅接线不十分明确,关键是它们对系统的技术要求是一样的,没有必要不嫌繁琐的予以分区。而背景音乐广播既可以是一种声音非常轻的、不妨碍人们交谈的、无明显节奏的音乐,也可以试用于烘托环境气氛的广播,所以《规范》使用“背景广播”这一命题,并定义为“公共广播系统向其服务区播送的、指在渲染环境气氛的广播,包括背景音乐和各种场合的背景音响(包括环境模拟声)等”。对于“消防广播”,《规范》扩展了其概念。除火灾外,当今社会有许多不同类型的“突发公共事件”,比如恐怖袭击、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、地震、海啸等。当发生“突发公共事件”时,公共广播系统都应当有所应对。所以把“消防广播”拓展为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”的“紧急广播”。
摘要
|
应备功能
|
电声性能指标
|
应备声压级
|
声场不均匀度(室内)
|
漏出声衰减
|
系统设备信噪比
|
扩声系统语言传输指数stipa
|
传输频率特性(室内)
|
业务广播
|
一级
|
编程管理,自动定时运行(允许手动干预);矩阵分区;分区强插广播优先级排序;
主备功率放大器自动切换;支持寻呼台站,支持远程监控,传声器优先。
|
≥83db
|
≤10db
|
≥15db
|
≥70db
|
≥0.55
|
16hz~6.3khz
0~10db
|
二级
|
自动定时运行(允许手动干预);分区管理;可强插;功率放大器故障告警;传声器优先
|
≤12db
|
≥12db
|
≥65db
|
≥0.45
|
250hz~4.0khz
0~12db
|
三级
|
传声器优先
|
-
|
-
|
-
|
≥0.40
|
250hz~4.0khz
0~14db
|
背景广播
|
一级
|
编程管理,自动定时运行(允许手动干预);具有音调调节环节;矩阵分区;分区强插;广播优先级排序;支持远程监控;传声器优先。
|
≥80db
|
≤10db
|
≥15db
|
≥70db
|
-
|
160hz~6.3khz
0~10db
|
二级
|
自动定时运行(允许手动干预);具有音调调节环节;分区管理;可强插;传声器优先
|
≤12db
|
≥12db
|
≥65db
|
-
|
250hz~4.0khz
0~12db
|
三级
|
传声器优先
|
-
|
-
|
-
|
-
|
-
|
紧急广播
|
一级
|
编程管理,自动定时运行(允许手动干预);具有音调调节环节;矩阵分区;分区强插;广播优先级排序;支持远程监控;传声器优先
|
≥86db②
|
-
|
≥15db
|
≥70db
|
≥0.55
|
160hz~6.3khz
0~10db
|
二级
|
自动定时运行(允许手动干预);具有音调调节环节;分区管理;可强插;传声器优先
|
-
|
≥12db
|
≥65db
|
≥0.45
|
250hz~4.0khz
0~12db
|
三级
|
传声器优先
|
-
|
-
|
-
|
≥0.40
|
-
|
①紧急广播的“应备功能”还有其他规定,此处仅限等级有所区分的功能,详见《规范》;
②现场信噪比≥12db
|
公共广播系统的等级划分
公共广播系统也是一种“扩声系统”。在现行的有关扩声系统标准中,原则上是以系统的电声指标来划分等级和考量优劣。
公共广播系统当然也应考量其电声指标(表)。但《规范》认为,并不是所有电声指标都应该分等,尤其是不应以声压级的高低分等。而有关“音质”和“漏出声衰减”等指标则需分等。“音质”指标的重点在语言传输指数(stipa)和信噪比。“漏出声衰减”的定义为:“公共广播系统的应备声压级与服务区边界外34m处的声压级之差”,用以约束公共广播系统的声能尽可能少向广播区外泄漏(漏出声衰减越大,即泄漏越少)。
《规范》规定,公共广播系统还应该按其功能的强弱程度进行分等。